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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中规 > 新闻中心 >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外贸稳增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局、财政局:
为推动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壮大长沙外贸主体,支持一批外贸骨干企业形成竞争优势,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外贸促进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4〕4号)、《长沙市2024年省级外贸促进资金管理使用细则》(长商务发〔2024〕13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外贸稳增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5〕2号)及《长沙市2025年外贸稳增长资金管理使用细则》(长商务发〔2025〕12号)要求,现将2025年外贸稳增长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对长沙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发挥促进作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未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失信“黑名单”;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支持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企业为拓展国际市场以参展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2024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以外的展会)的展位费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2、申报材料及要求: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附件2);
(4)参展合同;
(5)展位费发票复印件(须列明“展位费”项金额);
(6)银行付款凭证(用外汇支付的须提供付款日外汇汇率相关证明);
(7)含展位号信息及参展企业名称的照片一张、含展会名称的照片一张;
(8)2024年企业进出口相应证明材料(两张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9)2024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10)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认证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境外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并在2024年获取相应资质,对其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2、申报材料及要求: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附件2);
(4)签订合同复印件;
(5)合同签订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项目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企业所获证书或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7)所发生的费用汇总表(包括费用名称、时间、金额等);
(8)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9)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的须提供付款日外汇汇率相关证明);
(10)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提供中文翻译;
(11)2024年企业进出口相应证明材料(两张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12)2024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口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企业2024年开展《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24-2025年)》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所产生的融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支持。
2、申报材料及要求: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附件2);
(4)2024年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融资贷款利息汇总表;
(5)2024年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各银行融资贷款利息明细表,需由相应银行加盖公章(附件3);
(6)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融资合同或融资产品合同或申请书等、向银行提供的放款申请书、2024年发生的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的融资贷款对应的利息回单复印件;
(7)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含2024年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融资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和贷款利息);
(8)2024年进口目录内商品的相应证明材料:进口额汇总表(附件4)、2024年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9)2024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支持出口便利融资贴息
1、支持方式和标准:按照《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的通知》(湘商贸〔2023〕6号)文件,对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中小微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办法”项下的出口订单融资,给予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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