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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中规 > 新闻中心 > 关于开展2020年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的通知 >市直园区管委会、衡山科学城、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开展2020年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通过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实现“六有”:有研发队伍、有研发设施、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研发成果、有研发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衡阳市辖区内注册、正常生产、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企业,重点服务业)。成长性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中小微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已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在衡阳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与研发活动相适应的专兼职研发人员(团队),原则上不少于1个团队或5名以上专兼职研发人员。
(四)具有与研发活动相适应的研发场地和仪器设备。
(五)具有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且逐年增长(高新技术企业需达到国家政策要求)。按要求填报研发经费数据,并做好研发辅助账。
(六)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课题,每年企业自行立项或申报项目 (课题)不少于2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此次为线下申报,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进行资料初审及推荐,将推荐函、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档发送到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499306@qq.com。市科技局不单独接受企业申报材料。
(二)推荐要求: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推荐函及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
(三)申报材料:
1.《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
2. 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
3. 企业成立研发机构文件;
4. 中心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四)时间要求:常年申报,分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2日。
四、验收要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期为两年,期满后,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验收。有以下情形之一,视同验收合格:
1.企业被确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科技计划项目;
3.获批1个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个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验收合格的,确定具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期为一年,一年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支持方式及数量
对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10万元,分两次拨付,评审通过拨付5万元,验收通过拨付5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第一批拟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家。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 8869157
市科技局农社科 8855758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8869079
市科技局基础成果科 8338051
市科技局监督管理科 8869317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6日